原标题:
最近,河北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向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中学中学实验学校等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出将限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一律不得录用其子女。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在信中建议,
1 学校招生简章需载明“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
2 学校对所招录学生父母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一律不得录取;
3 对已招录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这里要专门说一下这两所学校都是民办学校,收费远高于公立学校。细读建议书内容的人会发现,高收费学校指的是高收费私立学校、贵族学校,公立学校并不在限制之列。因此,南方网表示法院建议书并没有限制老赖子女受教育权利, 而是责成学校将老赖子女转入公办学校。因此不能说是过度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