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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六个方面改革事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划分。《方案》覆盖面广,使交通领域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和清晰。
《方案》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六个方面改革事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划分。对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财政事权划分的事项进行确认,包括国道、国家级口岸公路、京杭运河、运输机场等,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将公路领域的界河桥梁和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水路领域的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和西江航运干线等内容上划为中央财政事权。适当下滑部分财政事权将铁路领域干线的组织实施,从中央财政事权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将民航领域通用机场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调整为地方财政事权。将现由中央承担的长江干线航道、空中交通管理等和由地方承担的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管理等改革事项做了明确。
在明确交通领域各个细分事项央地权责之后,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属于中央财政事权的事项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财政事权则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区分情况确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以及承担方式。
根据财政部数据,2018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交通运输支出超过1万亿元,达到11073亿元,同比增长3.7%。今年为了稳投资补短板,交通领域财政支出明显加快,今年前5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交通运输支出5784亿元,同比增长32.7%。
分析指出,此次《方案》对交通领域央地权责划分财政事权有所上收,基层政府支出压力会有所减轻。业内人士指出,《方案》的出台,意味着中央与地方划分改革已经步入“快车道”。此次《方案》是在大交通概念范畴下的划分,涉及公路、水路、航空等多个领域,覆盖面广,厘清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权。
在完善中央决策、地方执行机制的基础上,适度加强中央政府承担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能力。今后,还应加强相关文件的督办,确保落到实处,根本上建立起各级政府的明晰的权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