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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25日发布个人房贷利率新政,自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专家表示,这一调整是为了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与改革之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央行公告表示,10月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内都固定不变。同时,公告明确,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
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8月20日,央行宣布了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当天,新机制下的首次报价产生,5年期以上LPR为4.85%,以此计算,则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4.85%;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5.45%,与当前中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
公告同时表示,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调整是为了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此外,公告明确,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合同期限。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房地产金融中心主任 尹中立:我们跟银行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调整的周期是一年的话,就意味着我们按揭贷款的利率。实际上是一年调整一次,所以,调整的频率比以前更快、更高。
有业内人士分析,央行利率改革不能简单理解为利率上升或下调,而应该理解为未来贷款的定价将更具市场化。目前看,大部分城市的房贷利率放款周期基本平稳,调控有利于避免房贷过量,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